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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送审报告
《建筑用0.6/1 kV 无卤低烟阻燃电缆》
目 录
TOC \\\\\\\\o "1-2" \\\\\\\\h \\\\\\\\z \\\\\\\\u 一、 任务来源. PAGEREF _Toc372029959 \\\\\\\\h 1
二、 编制过程的主要工作. PAGEREF _Toc372029960 \\\\\\\\h 1
1. 准备阶段. PAGEREF _Toc372029961 \\\\\\\\h 1
2. 征求意见阶段. PAGEREF _Toc372029962 \\\\\\\\h 1
3. 送审阶段. PAGEREF _Toc372029963 \\\\\\\\h 2
三、 标准中重点内容确定的依据. PAGEREF _Toc372029964 \\\\\\\\h 2
1. 涉及电能质量条文确定依据. PAGEREF _Toc372029965 \\\\\\\\h 2
2. 涉及工作稳定性条文确定依据. PAGEREF _Toc372029966 \\\\\\\\h 3
四、 与相关标准文件的对比. PAGEREF _Toc372029967 \\\\\\\\h 4
五、 征求意见及处理情况. PAGEREF _Toc372029968 \\\\\\\\h 8
1. 关于标准的术语和定义. PAGEREF _Toc372029969 \\\\\\\\h 9
2. 关于分类、代号和标记. PAGEREF _Toc372029970 \\\\\\\\h 9
3. 关于技术要求与试验方式. PAGEREF _Toc372029971 \\\\\\\\h 9
4. 关于附录. PAGEREF _Toc372029972 \\\\\\\\h 9
六、 提请审查的重点问题. PAGEREF _Toc372029973 \\\\\\\\h 10
七、 标准实施后的效益. PAGEREF _Toc372029974 \\\\\\\\h 10
八、 后续工作及建议. PAGEREF _Toc372029975 \\\\\\\\h 10
一、 任务来源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13]5号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归口工业产品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山东华凌电缆有限公司承担JG/T XXXX-XXXX《建筑用0.6/1 kV无卤低烟阻燃电缆》标准的编制工作。会同国内有关设计院、研究机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和消防支队等6家单位10位专家共同编制。
二、 编制过程的主要工作
1. 准备阶段
近年来由电气引起的火灾逐年增多,而其中由于电线电缆原因所引发的火灾占相当大的比例。因此在民用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大量电气设备及密集敷设大量电缆的场所采用阻燃电缆阻止火势蔓延,因此在重点工程和建筑物内使用无卤低烟、阻燃产品是相当必要。一般性建筑用电缆的安全使用寿命为30年,而建筑物用电缆作为配套产品不能与建筑的同等寿命。正常情况下每30年更换一次楼体内的电线,而每次更换涉及到千家万户且成本太大,也给居民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和经济负担,所以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个房产商或者物业设身处地为广大住户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和长远考虑,为广大住户更换过建筑内的电缆、电线及配套设施。高性能建筑用电缆正常使用寿命能达到使用建筑的使用寿命,目前尚无国家标准加以规范。为了规范电缆使用寿命在建筑电气中的应用,由山东华凌电缆有限公司牵头,编制建筑行业标准《建筑用0.6/1 kV无卤低烟阻燃电缆》,进行了大量的准备与试验验证。
2013年4月18日在济南召开了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宣布编制组成员、学习有关标准化文件、讨论确定工作大纲、编制原则、标准的主要章节结构、工作进度计划及编制组成员分工等。
2. 征求意见阶段
本阶段搜集整理了相关技术资料:国内外相关标准、最新技术进展以及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应政策和技术要求,形成了规范初稿。
在第一次工作会议后,主编单位将初稿发送给参编单位并形成征求意见稿。工作组又对初稿进行了多次修改,最终于2013年7月29日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向行业内的生产单位、设计单位、科研单位、检测单位、高校等36个单位开展定向征求意见工作。
3. 送审阶段
截止到2013年8月20日,编制人员认真审阅了反馈意见,讨论确定修改原则。编制组在进一步研究的基础上,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全面仔细地修改与完善,形成了送审稿。
三、 标准中重点内容确定的依据
1. 涉及电能质量条文确定依据
烟密度(透光率)、燃烧气体酸度指标和阻燃性能是判断产品性能的主要指标,本标准制定了相关的条款。
(1) 第6.14.2条,原文:电缆燃烧产生烟气的最小透光率应不小于60%。
GB/T 17651.2-1998《电缆或光缆在特定条件下燃烧的烟密度测定 第2部分:试验步骤和要求》中对在特定条件下燃烧时释出的烟密度进行了详细规定。本标准制定过程中,要求电缆产品能达到的标准GB/T 17651.2的要求。
(2) 第6.14.3条,原文:取自电缆材料的燃烧气体酸度pH应不小于4.3,电导率应不大于10 μS/mm,卤酸气体释出量应不大于5 mg/g。
GB/T 17650.2-1998《取自电缆或光缆的材料燃烧时释出气体的试验方法 第2部分:用测量pH值和电导率来测定气体的酸度》(IEC 60754-2:1991,IDT)中的9.1条对燃烧气体酸度pH、电导率和GB/T 17650.1-1998《取自电缆或光缆的材料燃烧时释出气体的试验方法 第1部分:卤酸气体总量的测定》(IEC 60754-1:1994,IDT)中的第9条试验方法测得卤酸气体释出量。本标准制定过程中,要求电缆产品能达到的标准GB/T 17650.2和GB/T 17650.1的要求。
(3) 第6.19.1条,原文:单根绝缘线芯垂直燃烧试验及成束电缆燃烧试验结果应符合GB/T 19666中5.1的规定。
GB/T 19666-2005《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中对单根阻燃性能和成束阻燃性能进行了分级和分类规定,单根阻燃性能分为四级(供火时间分为60s、120s、240s、480s),成束阻燃性能分为四类(分别为A、B、C、D四类),并对试验方法进行了详细规定,试验方法按照GB/T 18380.11-2008、GB/T 18380.33~.36-2008规定进行。
2. 涉及工作稳定性条文确定依据
建筑用无卤低烟阻燃电缆因敷设在建筑物内,建筑物的使用寿命(产权)要求在70年以上,材料和结构是满足其性能要求的关键,为了保证建筑用无卤低烟阻燃电缆的工作稳定性和与建筑同寿命的要求,本规范制定了相关的条款。
(1) 第5.2.1条,原文:内绝缘为辐照交联聚乙烯材料,代号为YJ(F)-90,外绝缘为辐照交联无卤低烟阻燃聚烯烃材料,代号为YJ(F)WDZ-90。
为保证产品的电性能,内层绝缘采用电性能优异的辐照交联聚乙烯材料;为保证使用寿命等环保性能的要求,外层绝缘采用辐照交联无卤低烟阻燃聚烯烃材料;同时为保证材料的纯度,采用辐照交联的加工工艺,即辐照交联是通过电子加速器产生的电子束对高分子材料进行改性,将原有的线性分子链打断重新组合形成网状结构;其他交联材料的忖度是不能满足的。
(2) 第5.2.2.1条,原文:绝缘应采用双层共挤挤出,双层绝缘应完全粘合。
为使产品的关键元件性能满足高寿命的要求,在实施上确定了双层共挤绝缘的挤出工艺,保证了双层绝缘材料的紧密结合,更保证了双层绝缘之间的不产生影响产品质量的灰尘等污渍,可靠的确保了产品质量。
(3) 第6.20条,原文:电缆应进行寿命评定试验,推导出导体70 ℃工作温度下电缆的使用寿命不应小于70年。
GB/T 11026.1-2003《电气绝缘材料 耐热性 第1部分:老化程序和试验结果的评定》(IEC 60216-1:2001,IDT)给出了耐热特征参数的一般老化条件和程序,在模拟产品使用坏境加速其老化,根据破坏性试验数据推算出耐热特性参数,从而进一步推出产品理论使用寿命,本标准制定过程中,要求电缆产品满足标准GB/T 11026.1的要求。
(4) 第6.21条,原文:电缆的载流量见附录A。
资料性附录A《回路载流量的计算及导体截面积的确定》依据BS 7671:2008《电气设备的要求 IEE布线规则》(第17版),根据敷设周围环境温度等要求,计算出不同敷设条件下的产品载流量,本标准制定过程中,提出电缆产品载流量符合标准BS 7671的要求。
四、 与相关标准文件的对比
本标准为建筑行业标准,目前建筑行业没有专门的建筑用0.6/1 kV无卤低烟阻燃电缆标准。
由于现代民用与一般工业建筑中,建筑物内电缆产品的使用寿命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在产权70年的建筑内电缆产品却只有20余年的同时,为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需要更换三次的电线电缆。因此迫切需要建立针对建筑行业的建筑用0.6/1 kV无卤低烟阻燃电缆标准。本标准与相关的专业标准和行业标准关系如下:
(1) 《额定电压1 kV(Um=1.2 kV)到35 kV(Um=40.5 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1部分:额定电压1 kV(Um=1.2 kV)到3 kV(Um=3.6 kV)电缆》(GB/T 12706.1-2008,IEC 60502-1:2004,MOD),涉及电力电缆产品范围,本标准直接引用《额定电压1 kV(Um=1.2 kV)到35 kV(Um=40.5 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1部分:额定电压1 kV(Um=1.2 kV)到3 kV(Um=3.6 kV)电缆》(GB/T 12706.1-2008,IEC 60502-1:2004,MOD),要求应执行其规定。
(2) 《绝缘材料电气强度试验方法 第1部分:工频下试验》(GB/T 1408.1-2006,IEC 60243-1:1998,IDT)涉及电缆产品的介电强度的试验方法,本标准直接引用《绝缘材料电气强度试验方法 第1部分:工频下试验》(GB/T 1408.1-2006,IEC 60243-1:1998,IDT),要求应执行其规定。
(3) 《固体绝缘材料体积电阻率和表面电阻率试验方法》(GB/T 1410-2006,IEC 60093:1980,IDT)涉及电缆产品的体积电阻率的试验方法,本标准直接引用《固体绝缘材料体积电阻率和表面电阻率试验方法》(GB/T 1410-2006,IEC 60093:1980,IDT),要求应执行其规定。
(4) 《塑料 用氧指数法测定燃烧行为 第2部分:室温试验》(GB/T 2406.2-2009,ISO 4588-2:1996,IDT)涉及电缆产品的氧指数性能的试验方法,本标准直接引用《塑料 用氧指数法测定燃烧行为 第2部分:室温试验》(GB/T 2406.2-2009,ISO 4588-2:1996,IDT)。
(5) 《电工术语 电缆》(GB/T 2900.10-2001,IEC 60050(461):1984,IDT)涉及电缆产品的电工术语 电缆,本标准直接引用《电工术语 电缆》(GB/T 2900.10-2001,IEC 60050(461):1984,IDT)。
(6)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厚度和外形尺寸测量——机械性能试验》(GB/T 2951.11-2008,IEC 60811-1-1:2001,IDT)涉及电缆产品的机械性能试验方法,本标准直接引用《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厚度和外形尺寸测量——机械性能试验》(GB/T 2951.11-2008,IEC 60811-1-1:2001,IDT)。
(7)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2部分:通用试验方法——热老化试验方法》(GB/T 2951.12-2008,IEC 60811-1-2:1985,IDT)涉及电缆产品的热老化试验方法,本标准直接引用《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2部分:通用试验方法——热老化试验方法》(GB/T 2951.12-2008,IEC 60811-1-2:1985,IDT)。
(8)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3部分:通用试验方法——密度测定方法——吸水试验——收缩试验》(GB/T 2951.13-2008,IEC 60811-1-3:2001,IDT)涉及电缆产品的烟密度试验方法,本标准直接引用《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3部分:通用试验方法——密度测定方法——吸水试验——收缩试验》(GB/T 2951.13-2008,IEC 60811-1-3:2001,IDT)。
(9)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4部分:通用试验方法——低温试验》(GB/T 2951.14-2008,IEC 60811-1-4:1985,IDT)涉及电缆产品的低温试验方法,本标准直接引用《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4部分:通用试验方法——低温试验》(GB/T 2951.14-2008,IEC 60811-1-4:1985,IDT)。
(10)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21部分:弹性体混合料专用试验方法——耐臭氧试验——热延伸试验——浸矿物油试验》(GB/T 2951.21-2008,IEC 60811-2-1:2001,IDT)涉及电缆产品的热延伸试验方法,本标准直接引用《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21部分:弹性体混合料专用试验方法——耐臭氧试验——热延伸试验——浸矿物油试验》(GB/T 2951.21-2008,IEC 60811-2-1:2001,IDT)。
(11)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31部分:聚氯乙烯混合料专用试验方法——高温压力试验——抗开裂试验》(GB/T 2951.31-2008,IEC 60811-3-1:1985,IDT)涉及电缆产品的高温压力抗开裂试验,本标准直接引用《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31部分:聚氯乙烯混合料专用试验方法——高温压力试验——抗开裂试验》(GB/T 2951.31-2008,IEC 60811-3-1:1985,IDT)。
(12)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4部分:导体直流电阻试验》(GB/T 3048.4-2007)涉及电缆产品的导体直流电阻试验,本标准直接引用《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4部分:导体直流电阻试验》(GB/T 3048.4-2007)。
(13)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9部分:绝缘线芯火花试验》(GB/T 3048.9-2007),涉及电缆产品的绝缘线芯火花试验,本标准直接引用《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9部分:绝缘线芯火花试验》(GB/T 3048.9-2007)。
(14)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10部分:挤出护套火花试验》(GB/T 3048.10-2007)涉及电缆产品的挤出护套火花试验,本标准直接引用《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第10部分:挤出护套火花试验》(GB/T 3048.10-2007)。
(15) 《电缆的导体》(GB/T 3956-2008,IEC 60228:2004,IDT)涉及电缆产品的电缆的导体要求,本标准直接引用《电缆的导体》(GB/T 3956-2008,IEC 60228:2004,IDT),要求应执行其规定。
(16) 《裸电线试验方法 第2部分:尺寸测量》(GB/T 4909.2-2009)涉及电缆产品的线芯尺寸测量方法,本标准直接引用《裸电线试验方法 第2部分:尺寸测量》(GB/T 4909.2-2009)。
(17)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第3部分:电线电缆识别标志》(GB/T 6995.3-2008)涉及电缆产品的识别标志,本标准直接引用《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第3部分:电线电缆识别标志》(GB/T 6995.3-2008),要求应执行其规定。
(18)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第5部分:电力电缆绝缘线芯识别标志》(GB/T 6995.5-2008)涉及电缆产品的线芯识别标志,本标准直接引用《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第5部分:电力电缆绝缘线芯识别标志》(GB/T 6995.5-2008),要求应执行其规定。
(19) 《塑料 烟生成 第1部分:烟密度试验方法导则》(GB/T 8323.1-2008,ISO 5659-1:1996,IDT)涉及电缆产品的烟密度试验方法,本标准直接引用《塑料 烟生成 第1部分:烟密度试验方法导则》(GB/T 8323.1-2008,ISO 5659-1:1996,IDT)。
(20) 《电气绝缘材料 耐热性 第1部分:老化程序和试验结果的评定》(GB/T 11026.1-2003,IEC 60216-1:2001,IDT)涉及电缆产品的热寿命评定的要求,本标准直接引用《电气绝缘材料 耐热性 第1部分:老化程序和试验结果的评定》(GB/T 11026.1-2003,IEC 60216-1:2001,IDT),要求应执行其规定。
(21) 额定电压1 kV(Um=1.2 kV)到35 kV(Um=40.5 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1部分:额定电压1 kV(Um=1.2 kV)到3 kV(Um=3.6 kV)电缆(IEC 60502-1:2004,MOD)(GB/T 12706.1-2008),涉及电力电缆产品范围,本标准直接引用额定电压1 kV(Um=1.2 kV)到35 kV(Um=40.5 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1部分:额定电压1 kV(Um=1.2 kV)到3 kV(Um=3.6 kV)电缆(IEC 60502-1:2004,MOD)(GB/T 12706.1-2008),要求应执行其规定。
(22) 《取自电缆或光缆的材料燃烧时释出气体的试验方法 第1部分:卤酸气体总量的测定》(GB/T 17650.1-1998,IEC 60754-1:1994,IDT)涉及电缆产品的卤酸气体总量的测定,本标准直接引用《取自电缆或光缆的材料燃烧时释出气体的试验方法 第1部分:卤酸气体总量的测定》(GB/T 17650.1-1998,IEC 60754-1:1994,IDT)。
(23) 《取自电缆或光缆的材料燃烧时释出气体的试验方法 第2部分:用测量pH值和电导率来测定气体的酸度》(GB/T 17650.2-1998,IEC 60754-2:1991,IDT)涉及电缆产品的pH值和电导率的测定,本标准直接引用《取自电缆或光缆的材料燃烧时释出气体的试验方法 第2部分:用测量pH值和电导率来测定气体的酸度》(GB/T 17650.2-1998,IEC 60754-2:1991,IDT),要求应执行其规定。
(24) 《电缆或光缆在特定条件下燃烧的烟密度测定 第2部分:试验步骤和要求》(GB/T 17651.2-1998,IEC 61034-2:1997,IDT)涉及电缆产品的燃烧的烟密度测定,本标准直接引用《电缆或光缆在特定条件下燃烧的烟密度测定 第2部分:试验步骤和要求》(GB/T 17651.2-1998,IEC 61034-2:1997,IDT),要求应执行其规定。
(25) 《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GB/T 19666-2005)涉及电缆产品的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产品型号、试验方法、技术要求和验收规则,本标准直接引用《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GB/T 19666-2005),要求应执行其规定。
(26) 《电线电缆交货盘》(JB/T 8137-1999(所有部分))涉及电缆产品的交货盘要求,本标准直接引用《电线电缆交货盘》(JB/T 8137-1999(所有部分))。
(27) 《铠装电缆用钢带》(YB/T 024-2008)涉及电缆产品的铠装用钢带的技术要求,本标准直接引用《铠装电缆用钢带》(YB/T 024-2008)。
(28) 《电气设备的要求 IEE布线规则》(第17版,BS 7671:2008 Requirement for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IEE Wiring Regulations, Seventeenth Edution)涉及电缆产品的不同环载流量的要求,本标准直接引用《电气设备的要求 IEE布线规则》(第17版,BS 7671:2008 Requirement for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IEE Wiring Regulations, Seventeenth Edution)。
(29) 《铁路应用 具有特殊防火性能的铁路机车车辆电缆 试验方法》(EN 50305:2002 Railway applications - Railway rolling stock cables having special fire performance - Test methods)涉及电缆产品的毒性指数测量方法,本标准直接引用《铁路应用 具有特殊防火性能的铁路机车车辆电缆 试验方法》(EN 50305:2002 Railway applications - Railway rolling stock cables having special fire performance - Test methods),要求应执行其规定。
本次建筑用0.6/1 kV无卤低烟阻燃电缆标准的制定,既保持了与相关标准的协调统一,又便于实际操作。
五、 征求意见及处理情况
本标准征求意见稿于2013年7月29日~8月20日在住建部网站上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向行业内的生产单位、设计单位、科研单位、检测单位、高校等开展定向征求意见工作。
截止到2013年8月27日,共收到来自2个单位的36条反馈意见。反馈意见专家所在工作单位与工作性质详见《建筑用0.6/1kV无卤低烟阻燃电缆》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统计表。
征求意见中比较集中的几个问题及处理意见说明如下:
1. 关于标准的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的术语和定义由《电工术语 电缆》(GB/T 2900.10-2001,IEC 60050(461):1984,IDT)确立,无含糊不清、不明确的术语和定义。
2. 关于分类、代号和标记
本标准的分类、代号和标记采用《额定电压1 kV(Um=1.2 kV)到35 kV(Um=40.5 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1部分:额定电压1 kV(Um=1.2 kV)到3 kV(Um=3.6 kV)电缆》(GB/T 12706.1-2008,IEC 60502-1:2004,MOD)、《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GB/T 19666-2005)、《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第3部分:电线电缆识别标志》(GB/T 6995.3-2008)和《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第5部分:电力电缆绝缘线芯识别标志》(GB/T 6995.5-2008)确立,无含糊不清、不明确的分类、代号和标记。
3. 关于技术要求与试验方式
专家对电缆进行快速寿命评定,节约型式试验时间提出了补充与完善。由于原文仅在成品电缆的要求里体现寿命评定试验,未在试验方法中体现寿命评定试验的内容,特别体现了在快速寿命评定试验中给出了具体的要求。增加了7.20条:按照GB/T 11026.1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温度为(165±2)℃,试验时间为168 h,断裂伸长率保留率不应小于断裂伸长率原始值的50%。如有异议,可采用如下方法进行仲裁:按照GB/T 11026.1中规定的方法进行,通过阿累尼乌斯(Arrhenius)曲线推导出导体70 ℃工作温度下电缆的使用寿命。
结合技术要求的条款变化,对试验方法与试验规则进行了相关的变化。
4. 关于附录
对资料性附录A、附录B和规范性附录C、附录D、附录E无修改和转化的意见。
六、 提请审查的重点问题
毒性指数试验的方法。
七、 标准实施后的效益
本标准的编制过程中调研了以往工程实践的问题和难点,广泛吸收了建筑电气中新技术、新产品方面的成功经验,对保证供电系统电缆与建筑同寿命质量和保障用电安全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因此社会效益非常显著。
根据相关统计资料,目前全国建筑总面积超过401亿平米,总投资已超过2万亿元。其中建筑电气的投资约占建筑总投资的5%~10%,行业发展空间十分巨大。因此,本标准的实施将具有重大的经济效益。
八、 后续工作及建议
审查会议后,编制组会根据审查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形成报批稿和报批文件,报送住建部标准定额司批准实施。并组织规范宣贯指导书的编撰,做好标准的宣贯工作,确保规范的颁布实施顺利进行。
在规范编制和征求意见过程中,深切感觉到建筑行业发展迅速,标准规范尚未健全,建议制定与建筑同寿命的其他电气并联产品标准,完善标准体系:
(1) 通用标准方面,需要制订“评价标准”,以便于对工程实际效果的后评价,目前建筑和其他专业已建立评价标准,对于实际使用三个月以上的工程进行质量的评价,有优、良或分星级的评价结果。
(2) 专用标准方面,需要制订“检测标准”,以便于对系统检测做出可指导实际操作的技术规定,提高检测质量,促进工程质量的提升,便于竣工验收工作顺利进行。